濟寧張女士遞紙條:我是一名孕婦,懷孕之前月經比較規律,周期大約是33天。末次月經是1月14日,但早期B超顯示胎兒偏小將近兩周,後期B超就跟末次月經推算的孕周差不多了。大夫說我的預產期要根據早期B超向後推兩周。可周圍不少人都說無論什麼情況預產期都要根據末次月經算。因為我老公在外地,我想知道預產期該咋算,以便老公請假回家。
  濟南市第五人民醫院產科主任趙曰孝傳答案:妊娠滿37周到42周之間,都屬於足月妊娠,因此,40周前後出生都屬於正常。一般推算預產期會依據經期,同時也會考慮胎盤、羊水等多方因素。
  依據經期推算預產期,一般是按照末次月經後的280天(即40周)來計算。張女士所說的末次月經是1月14日,按照280天測算預產期應該是10月21日,如果按她所說的經期是33天,預產期可能會推遲幾天。
  預產期只是一個估算,並不一定就是實際的分娩日期。如果B超顯示胎兒偏小將近兩周,同時排除了胎兒生長受限的可能,比測算的預產期延遲分娩,也屬於正常。
  若胎兒偏小是存在胎兒生長受限等情況,那就不宜過期分娩,否則可能對胎兒更為不利。因此,最好根據產婦的具體情況,採取適當措施。
  本報記者 李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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